导致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商标享有商标权,即对商标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也就是通过商标所有人对商标的申请和国家商标局对专有权利的确认而产生的专有权。
但是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情况导致商标权的终止,这样商标就无效了。商标权终止后,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就丧失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导致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
1、 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到期后没有办理商标续展。
商标注册成功之后的有效期是十年,到期之后需要进行商标续展,如果没有在注册期限或者宽限期限内进行办理,那么商标局就会判定商标权终止。
2、 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注销商标。
有些商标注册人由于企业经营失利,放弃经营或者想替换商标等原因,主动到商标局申请注销商标,这样商标权就终止了。
3、 注册商标存在争议被商标局吊销。
注册商标中使用了禁止运用的标志,从而被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吊销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4、 商标权人死亡。
当商标权人死亡后,就失去了行为能力,这样也会导致商标权终止。
5、 商标注册不当。
如果被商标局发现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就会吊销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6、商标注册人在注册或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违背了商标法规定,会被吊销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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